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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最新可充电电池类产品能效法规

作者: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日期:2016-8-22 人气:824

  2016年6月13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了电池充电器的能效法规10 CFR Part 430 ,EERE-2008-BT-STD-0005-0256,此法规针对消费类产品的电池充电器,包括电池充电器是与终端产品集成在一起的,如手机和数码相机等产品。此法规于2016年8月12日生效,2018年6月13日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从2018年6月13日之后,大量含可充电电池的产品,必须满足DOE电池充电器的要求才能进入美国市场。

  此法规与现行的CEC电池充电器(BCS)法规相比,产品的分类更加的详细,除了电池的容量,还需要按电池的电压进行分类。一共有PC1到PC7七个产品类别。而且对于限值,使用了新的年度用电量UEC的计算方法。

  详细产品分类及对应的限值要求如下表:

美国发布最新可充电电池类产品能效法规

  来源:http://www.baclcorp.com.cn/show.asp?para=cn_2_7_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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