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自行车将纳入沈阳公交体系 确保公益性,拟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成立公用自行车服务公司,同时适当调整临近公交线路的首末站,方便市民零距离租车换乘。1月16日,记者从省政协了解到,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省政协十届委员王庆林提出了《关于实施绿色出行工程的建议》。建议制定沈阳市公用自行车发展规划,成立公用自行车服务公司。目前,这份提案已经获得了沈阳市政府的回复。
王庆林认为,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的规模扩大,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加。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城市交通拥堵会更加严重,高峰时行驶的速度不足8公里/小时。同时,机动车辆的增加给城市带来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据环保局的数据显示,约79%的城市空气污染来自汽车尾气的排放,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能源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困扰了城市的发展,给人民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那么,采用什么样的交通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呢?就是地铁(公交)、加上自行车。
目前,沈阳市自行车保有量约为330万辆,每日上路的约110万辆;公交车5700多台,运行线路130多条,日运送旅客300多万人次。特别是地铁二号线的开通,采用坐公交、乘地铁出行成为沈阳市普通市民主要的交通方式,但由于换乘和等候,及道路拥堵车速缓慢等成为困扰人们出行的难题。基于上述情况,为有效解决城市短距离(5KM)交通的问题,应积极建立公用自行车交通体系,开展公用自行车服务,实施绿色出行工程。
王庆林建议,结合全运会在沈阳召开和国家环境样板城的建设,沈阳市政府应把发展公用自行车服务纳入城市的公共交通体系。同时,制定沈阳市公用自行车发展规划,由规划局、建委、交通局联合制定公用自行车发展规划,按道路和停车场建设。此外,按照市场运作方式的需求组织社会力量成立公用自行车服务公司,参照现行公交公司的运营体制进行管理,并将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答复:成立公用自行车服务公司
对于委员的建议,沈阳市政府在回复中称,目前沈阳计划依托现有公交国有企业,成立公用自行车服务公司,并按照国有企业进行管理,以保证公用自行车租赁服务的公益性。由市财政提供先期投入资金作为首批购车资金,并核算运行成本,会同物价部门核定租车价格,如低价租车则市财政适当补贴;公安交警部门确定投入公共自行车数量及牌照管理办法,停放点的具体位置及恢复自行车专用道;城建部门规划和建设自行车停放的场站及配套设施,并组织管理。考虑到发展公用自行车涉及部门较多、操作复杂,以及市民出行习惯需要相应调整和改变,将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
市交通局将配合城建、交警等部门规划建设自行车停车场地,对公交线路进行“就近就便”的调整。一方面向城建、交警部门提供现有公交线路首末站场站情况,方便相关部门对自行车场站进行规划、建设;另一方面配合相关部门建设的自行车场站位置,适当调整临近公交线路的首末站,方便市民零距离租车换乘;此外,配合自行车场站位置,调整在繁华商业街区、大型百货、超市密集区的重点中途站,方便市民换乘租用自行车。
来源:上海市自行车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