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全面反映电动自行车企业的诉求,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标准处于2009年12月29日上午在天津市技术监督局召开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修订意见征询会。会议由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处长韩曰俊主持,天津质检院关新主任、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龚孝燕理事长等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国家标准关于电动自行车脚蹬、车重、车速的三个关键点展开讨论并听取了二十家企业的建议和意见,初步达成如下共识:1、脚蹬:基于电动自行车的属性,坚持并应该保留脚蹬并且具有骑行的功能,其具体技术指标应做相应规定。2.车重:电动自行车不含电池重量应该不超过40kg或含电池重量在50kg和52kg之间。3、车速:电动自行车车速应放宽到25~30km/h之间,这样比较符合消费者和市场的实际需求。
据悉,会上还有部分企业提出应提升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准入条件,净化行业环境,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加大对不合标准企业的监管力度,避免市场陷入恶性竞争,维持产业健康发展。同时对新材料、锂电池的应用推广建议政府应给予扶持政策。这些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赞同,希望能尽快向上级部门反映企业的诉求。天津市质监局标准处的领导也表示今后将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为企业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来源:全球电动车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