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技术天地 展会动态 会员风采 在线杂志 商务服务 预警平台
您好,今天是: 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
预警平台
行业动态
预警分析
案件应对
预警工作
会员单位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入会申请书
入会单位基本情况表
协会章程
苏州恒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行业动态  

韩国认证新规|能量密度小于400Wh/L的锂蓄电池强制日期延至2017-01-01

作者: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日期:2016-5-23 人气:870

  2015年7月,韩国技术标准院(KATS)发布第2015-276号公告,于2015年8月4日废除旧的K62133,发布新标准KC62133,并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执行。2016年4月1日KATS把能量密度小于400Wh/L的锂蓄电池(锂二次电池)归类为安全确认的对象,并纳入KC62133的标准管控范围。

  2016年5月4日KATS最新发布公告,能量密度小于400Wh/L的锂蓄电池(锂二次电池)的强制执行日期延到2016年12月31日,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电子产品安全管控准则的变化

  自2016年4月1日起,KATS强化可充电锂电池(锂二次电池)的安全管理:

  ※删除能量密度小于400Wh/L锂电池的限值性条款。

  ※ 新规定的修正符合电芯安全标准要求。

  2015年9月1日标准由K62133改为KC62133

  便携式设备定义如下:内置适用本标准的电池的便携式设备,使用时握在手中的设备,便携式设备等,主要列举如下:

  -使用时握在手中的设备:智能手机,平板,音/视频播放器(MP3/4)及类似设备。

  -便携式设备:笔记本电脑,CD播放器及类似设备。

  移动式设备:

  - 重量不超过18Kg,且不固定;

  - 有可移动部件的设备,例如轮子;

  - 电工工具,电动自行车,专业的摄影机及类似设备。

  详情参见:

  http://www.baclcorp.com.cn/show.asp?para=cn_2_7_931
地址:苏州市东大街284号7楼715室 电话:0512-65229360 传真:0512-65229320 | 苏ICP备13012889号
© 2013 苏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旧版回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