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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订婴儿车产品标示标准

作者: 来源:TSC技术性贸易措施资讯网 日期:2023-4-20 人气:183

  2023年2月15日,台湾经济部根据现行《商品标签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第11204703380号公报公布修订《婴儿车及婴儿车产品标示标准》。

  一、主要变化如下:

  1、所有要求的标识均为中文。

  2、下面的清单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婴儿车/婴儿车都能控制的。详情请参阅标准。

  (1)商品名称及型号;

  (2)制造商信息:台湾制造商品应标示制造商、委制商或分装商之名称、地址及服务电话,进口商品应标示进口商或分装商名称、地址、服务电话;及国外制造商或国外委制商之外文名称;

  (3)原产地;

  (4)主要成分或材料;

  (5)适用年龄(月)及最大容许载重量(kg);

  (6)制造年月或年周;

  (7)使用方法;

  (8)注意事项及紧急处理方法;

  (9)有危害使用者安全或健康之虞者,应标明警告标示。

  二、标示方法

  1、上述规定应标示事项应标示于产品明显之处,且以不易磨损的固定标签标示。但前点第七款规定,需要以说明书方式标示。

  2、标示所用文字及数字,应大于 2.5 mm x 2.5 mm

  3、标示内容应以清晰、简明易懂的字体、文字或图解进行说明。

  4、警告标示所用字体或符号,其颜色应与底色不同且易于辨识,“警告”二字字体应大于 5 mm x 5 mm

  三、生效时间

  新要求将于2023年5月18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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