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日,越南运输部颁发G/TBT/N/VNM/60号通报,发布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法规草案,该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安全性和测试方法提出了相关要求。该草案提及的电动自行车为直流电机驱动的两轮自行车或直流电机辅助的踏板式驱动两种,功率不超过250W,设计的最高速度不超过25 km/h,车辆整备重量(包括电池)不超过40 kg,其分类在草案附录1中作了相关规定。
该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各机构,组织或从事电动车生产、装配、进口、检验、测试、质量管理和检定的个体。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出后60天,批准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生效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