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驾驶非机动车出行的市民不在少数,很多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在横过道路时,不下车推行、随意横穿。
可能大家不知道,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非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骑行。人行道属于行人专用道,非机动车若要借道,只能在人行道上推行,否则会给人行道上的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因此。在不是路口、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不能骑电动车横穿快车道。要下车推着过去。
走非机动车道正常过红绿灯路口,在观察路口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骑行过马路,是不需要下车推行的。但是,非机动车从人行横道上过的时候,也是必须得下车推行。
此外,希望机动车在做到文明礼让斑马线的同时,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也都能自觉遵守法规。驾驶非机动车在横过机动车道时下车推行,既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同时也体现了良好的交通习惯。
大家千万不能忽视这些斑马线上的“礼仪”,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同时,行人以及非机动车也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要做到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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