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技术天地 展会动态 会员风采 在线杂志 商务服务 预警平台
您好,今天是: 2025年5月1日 星期四
预警平台
行业动态
预警分析
案件应对
预警工作
会员单位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入会申请书
入会单位基本情况表
协会章程
苏州恒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行业动态  

美国能源部(DOE)发布全新可充电电池类产品能效法规

作者: 来源:中国海关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 日期:2018-7-2 人气:809

  2016年6月13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了电池充电器的能效法规EERE-2008-BT-STD-0005-0256,此法规针对消费类产品的电池充电器,包括电池充电器是与终端产品集成在一起的,如手机和数码相机。此法规于2016年8月12日生效,2018年6月13日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从2018年6月13日之后,大量含可充电电池的产品,必须满足DOE电池充电器的要求才能进入美国市场。

  此法规与现行的CEC电池充电器(BCS)法规相比,产品的分类更加的详细,除了电池的容量,还需要按电池的电压进行分类。一共有PC1到PC7七个产品类别。而且对于限值,使用了新的年度用电量UEC的计算方法。

  详细产品分类及对应的限值要求如下表:

美国能源部(DOE)发布全新可充电电池类产品能效法规 

  DOE 电池充电器的法规链接: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ERE-2008-BT-STD-0005-0256

地址:苏州市东大街284号7楼715室 电话:0512-65229360 传真:0512-65229320 | 苏ICP备13012889号
© 2013 苏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旧版回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