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规定,供转口的进口货必须在60天内处理及发货,若有违者,将被扣押及销毁。地方海关当局若接获书面申请,可酌情把有关货物的处理限期延长30天,最多两次。该国发现,一些原本应供转口的渔农产品在国内暗中出售,以逃避纳税,当局遂采取上述措施,以杜绝有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