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决定改革CCC标志发放管理工作,包括:
· 由2018年3月20日起,取消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并取消相应的审核收费,由获证企业自行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印刷/模压CCC标志。
· 由2018年5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执行。
· 由2018年3月20日起,CCC标志不再标注S(安全产品)、EMC(电磁兼容)、S&E(安全与电磁兼容)、F(消防)、I(讯息安全)等细分类别,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
更多详情,请浏览以下网页: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