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Xiamen Nanfu Electronic”牌电池充电器发出消费者警告(预警编号:(A12/0129/18)。本案的通报国为芬兰。此次通报的产品为电池充电器,输出:3.7V/ 700mA。产品型号/款式为HG-1206Li。条形码为 642007109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 Portal Category)为78000000 - Electrical Supplies(电气用品)。
上述充电器带电主电路与充电装置变压器的二次回路之间的爬电距离过短。该产品不符合《欧盟低压电指令》及相关欧洲标准EN 60335的要求。
目前,进口商已对上述产品采取了从消费者手中召回的措施。
为此,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
(赵广霞编译)
原文:
https://ec.europa.eu/consumers/consumers_safety/safety_products/rapex/alerts/?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2732&Year=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