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迷你摩托车发出消费者警告(预警编号:A12/0009/18)。本案的通报国为拉脱维亚。此次通报的产品为带塑料整流罩的迷你摩托车。产品的款式/代码为49cc。条形码为 HB-PSB01(序列号款式识别码);序列号:L85DR2FA5H1007176;摩托车序列号:44F-6WLT201702020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 Portal Category)为77000000 – Automotive(汽车)。
上述摩托车的支撑架在骑行时可能会触及地面。该摩托车无限速装置,转向系统也不足。上述原因可能导致骑手失去对摩托车的控制并摔倒。此外,在支架的固定点,脚踏板和热接触面锋利的边角。该产品不符合《欧盟机械指令》及相关欧洲标准EN 16029的要求。
目前,经销商已对上述产品采取了从消费者手中召回的措施。
为此,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
(赵广霞编译)
原文:
https://ec.europa.eu/consumers/consumers_safety/safety_products/rapex/alerts/?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2702&Year=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