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朝鲜利用国际贸易所得资金扩充军备、发展核武及导弹计划,美国于2017年9月21日公布行政命令,对和朝鲜贸易的外国公司及促成相关贸易的金融机构实施经济制裁。中国是朝鲜的最大贸易伙伴,因此该行政命令或对内地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美国财政部部长努钦表示,第13810号行政命令大幅提升财政部的权力,让其可对世界各地任何助长朝鲜政权行为的机构或人士实施制裁。有关措施包括(i)任何企业如与朝鲜进行重大商品、服务或技术贸易,将被禁止与美国金融体系往来;(ii)任何人士如支持朝鲜的纺织、制造、资讯科技、捕鱼及其他产业,其资产将被封锁及冻结;及(iii)任何外国银行如在知情情况下与朝鲜或若干指明人士进行重大贸易或促成相关贸易,其美国代理账户将被暂停。
具体而言,根据该行政命令,倘美国财政部征询国务院后,认为任何人士(包括个人、合伙、协会、信托基金、合营企业、公司、集团、子集团或其他组织)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则当局将冻结该名人士位于美国境内或由任何美国人士为其管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及财产权益:
l 在朝鲜从事建造、能源、金融服务、捕鱼、资讯科技、制造、医药、采矿、纺织或运输业;
l 在朝鲜拥有、控制或营运任何海港口岸、机场或陆路口岸;
l 曾至少一次从事任何商品、服务或技术对朝鲜的重大进出口活动;
l 身份为朝鲜人士,包括曾经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从而为朝鲜政府或朝鲜劳动党带来收入;
l 曾对任何根据该行政命令被冻结财产及财产权益的人士给予重大协助、赞助或提供财政、物资或技术支援、商品或服务;或
l 由任何根据该行政命令被冻结财产及财产权益的人士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曾经或声称代其行事。
有关财产及财产权益一旦被冻结,便无法转让、获付款项、出口、撤销或以其他形式处理。除这些限制外,美国商务部也另行实施出口管制。此外,根据该行政命令,(i)任何船只如在过去180天内曾停泊朝鲜港口,或与曾停泊朝鲜港口的船只进行船对船转运,不得入境美国;及(ii)任何飞机如曾在朝鲜任何地方降落,则在离开朝鲜后180天内不得入境美国。
来源:香港贸发网